可采用面值发行 捷捷微电拟发行可转债募资

捷捷微电(300623.SZ)公告,公司拟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1.95亿元(含11.95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目前债券利率尚未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本次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95亿元(含11.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功率半导体“车规级”封测产业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