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三大违规事项 退市银鸽遭上交所公开谴责

8月27日,记者自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获悉,由于存在违规事项,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退市银鸽)已被上交所公开谴责。

上交所网站显示,经查明,退市银鸽及相关主体存在三大违规事项:

一、退市银鸽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大额担保。2018 年 11 月 21 日,退市银鸽作为保证人,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股东银鸽集团提供主债权最高限额为6.99亿元的保证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13%。公司未就担保事项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及时对外披露,直至目前仍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退市银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勤勉尽责,未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充分、持续关注,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担保事项予以核查,导致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

三、退市银鸽擅自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导致相关信息先于法定披露渠道披露。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退市银鸽、控股股东银鸽集团、实际控制人孟平、时任公司董事长顾琦等相关主体及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孟平、顾琦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被予以通报批评。

历史信息显示,2020年5月1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彼时的*ST银鸽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据记者了解,如果证监会经过调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0年5月17日收盘时持有*ST银鸽,并在2020年5月1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建议为Excel文件)发送到邮箱weiquan@hongzhoukan.com,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组织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本次索赔预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天眼查APP”显示,退市银鸽是以纸张、纸浆及其深加工产品、百货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国家专项规定的除外)为主营业务。此前,由于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2020年5月13日-6月9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股票面值(即人民币1元),彼时的*ST银鸽已触发“面值退市”规定,成为如今的“退市银鸽”。据此前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在 2020年8月27日对退市银鸽予以摘牌。不过据证券维权律师介绍,虽然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但投资者对退市银鸽的维权主张依旧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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