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电子科创板IPO已问询 挂牌期间曾受处罚
7月26日,资本邦了解到,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达电子”)科创板IPO进入“已问询”状态。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监控系统集成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紧跟电力监控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研发出具有核心技术的电力监控仪表、电力监控装置、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和传感器等智能电力监控产品。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1.78亿元、2.37亿元、2.92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914.41万元、4,601.29万元、6,998.42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最近两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4,681.73万元和7,043.83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874.76万元和4,634.76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29,204.35万元,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公司满足并选择《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之2.1.2(一)的“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作为上市标准。
本次拟募资2.7亿元用于智能电力仪表建设项目、电力监控装置扩产项目、传感器扩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雅达电子是新三板挂牌公司,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目前仍在挂牌中。
值得一提的是,雅达电子挂牌期间曾受到处罚。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煌英于2015年2月10日向公司借款60万元,后于2015年6月29日归还;王煌英的配偶龚占连于2015年3月16日向公司借款20万元,后于2015年4月27日归还;公司股东、董事汤晓宇于2014年11月17日至2015年7月21日期间分六次向公司累计借款300万元,后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10月8日分批归还;公司股东、董事会秘书陈运平于2015年4月15日向公司借款300万元,后于2015年6月4日归还。
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6年4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
此外,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后存在一次代持情形,其具体形成于2018年股东叶德华个人股权转让时,当时受让方尚未开立股转系统账户,开立账户前暂由叶德华代持,2020年受让方开立账户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予以解除。上述事项未在挂牌期间进行信息披露。(墨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