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钢莱芜协议受让莱芜钢铁集团部分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旧检修及保卫相关资产,保障公司检修及保卫业务的正常开展,减少投入,莱芜分公司拟协议受让检修及保卫部在用的、产权属于莱钢集团的部分检修等相关资产。
莱钢集团是公司是第二大股东,该资产受让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莱钢集团之间累计关联交易金额10,973.77万元(包括本次);除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之外,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莱钢集团持有公司18.24%的股权,是公司是第二大股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系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注册资本5,132,545,900元,法定代表人李洪建,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友谊大街38号。主营业务范围:对外派遣劳务人员、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加工、球团、焦及焦化产品、建筑材料生产销售、粒化高炉矿渣粉、水泥生产销售、铁矿石销售、钢材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
(三)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18年莱钢集团营业总收入8,542,531.05万元,利润总额568,852.55万元;2019年莱钢集团合并营业总收入9,097,058.73万元,利润总额569,628.53万元;2020年莱钢集团合并营业总收入9,253,046.5万元,利润总额660,969.41万元。
(四)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莱钢集团资产总额23,359,832.45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4,478,855.72万元,营业总收入9,253,046.5万元,净利润533,637.42万元。
三、交易额度及支付方式
1.交易额度。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25号资产评估报告)、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25号和华亚正信评报字〔2021〕第B11-0026号(见附件),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公辅类、检修及保卫资产、机制区域资产的评估价值分别为3833.09万元、5503.49万元、832.36万元,经双方财务计算确认的含税价为10973.77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山东钢铁经审计的净资产为2,113,315.89万元,交易标的金额(含税价10973.77万元)占山东钢铁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0.52%。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莱钢集团向莱芜分公司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莱芜分公司将全部转让款转账支付给莱钢集团,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费按照纳税义务各自承担。
四、资产交割资产转让
合同签字盖章后,即视为莱钢集团向莱芜分公司完成资产交付。交割完成后,转让资产权属归莱芜分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