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资建议规范文件相继发布 大V入职机构或难成趋势

随着第二批基金投顾机构陆续获准展业,越来越多的机构得以参与这一业务的发展。但为了规范有关机构对于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行为,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11月以来,已有广东证监局、上海证监局陆续发布相关文件,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进行规范整改安排。有业内人士指出,在此背景下,所有非投顾机构从事“基金投资建议服务”都会受到限制,也包括大V从事基金组合业务。而近日,也有基金大V入职机构的传闻流出,多位大V向记者表示,还在考虑及观察阶段。也有观点称,基于收入及多方面因素,未来大V入职第三方机构或并不会成为趋势。

基金投资建议规范文件相继发布

“你的工号是xxx,这是你的工牌,工位在xxx大V旁边。需要你每天参加晨会,周五有例会,给领导汇报组合运营情况”,这是网友在微博上对于基金投资建议规范文件发布后,可能出现的基金大V陆续入职机构这一情况的调侃。

据了解,自11月1日,广东证监局向辖区内机构发布《关于规范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后,上海证监局也在11月3日向有关机构发布同名文件,且内容与《通知》要求一致。据悉,上述文件均涉及对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以及相关的规范整改安排。

北京商报记者获悉,该文件主要明确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为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以及基金销售业务附带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活动的业务界定。《通知》内容指出,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与非管理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是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的两种形态,均应遵守相关规则。此外,《通知》还提到,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机构不得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投资建议,不得提供基金组合中具体基金构成比例建议等。

上述《通知》还明确指出,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规范为符合相关要求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不具有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则应当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存量提供基金投资组合策略建议活动整改为符合相关法律关系的基金销售业务。

此外,上述监管部门还要求各机构于11月10日前报送存量业务情况、业务整体规范整改方案,并要求此后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月度情况,包括存量业务情况及月度规范整改报告。

在盈米基金副总裁、且慢负责人林杰才看来,这其实是基金投顾试点工作持续深化必然要完成的步骤。他指出,投顾试点规范对试点机构以及试点机构推出的投顾组合策略服务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而形态类似的基金组合业务一直处在这套管理体系之外,所以把基金组合与基金投顾拉平到统一的监管标准是必然会走的一步,这对行业长期规范发展是很重要的环节。

广发基金资产配置部总经理杨喆也提到,目前市场上部分基金投资组合存在持仓集中度高或换手率较高等问题,可能无法帮助投资者争取实现长期的投资目标,甚至还会增加波动风险。基金投顾活动的规范化将有利于管理业务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环境。

北京商报记者还了解到,上述文件发布后,不仅对相关金融机构的基金投顾业务进行规范限制,个别基金大V自主创建的投资组合的运营也会受到影响。

未持牌基金组合或不复存在

近日,有部分基金大V在网络平台公开表示,上述文件发布后,其构建的组合若想继续存在,本人需入职金融机构,在合规的情况下继续运营。也有业内人士明确道,新规下,所有非投顾机构从事“基金投资建议服务”都会受到限制,也包括大V从事基金组合业务。不难看出,若按照前述《通知》进行规范后,未来基金大V创建的组合或在大V们不同的抉择下,遭遇不同的命运。

而在上述文件发布后,就有市场消息传出,已有大V迅速入职某第三方平台。更有业内人士调侃道,基金大V们从同行变成了同事。北京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求证到,确实已有财经大V入职机构,但并非近期发生的事情,与前述文件的发布关系不大。但也有个别基金大V对于是否入职机构一事向记者表示,“还没想好”“再观察观察”。

前述文件发布与基金大V入职机构究竟有何关系?事实上,不少财经大V会在第三方平台上线其创建的基金组合,结合自己的投资理念选择投资基金与比例,提供符合该理念的投资方案,并进行长期的持续仓位管理与方案调整。

如新浪财经客户端的基金组合页面就显示了部分财经大V创建的基金组合,相关页面更推荐了部分人气组合及基金达人。相关页面内容显示,人气组合是按照组合投资人数、组合规模、投资人数增速、规模增速以及组合页面加载数五个维度进行等权加权,计算出前十名。数据显示,人气组合前十名近三个月的涨幅为-0.81%至6.55%不等。页面显示,创建组合的大V粉丝数最多高达113万。

但也有基民对此评价道,“基金组合扮演的就是投顾角色,需要较强的专业性,但事实上却成了流量大V的舞台,流量能等于专业吗?是该管管了”。

大V入职机构或难成趋势

那么,由于基金公司投顾力量有限,凭借自身热度和持续陪伴能力一度火“出圈”的大V们的过往成果究竟如何?其存在于监管体制内和体制外有何区别?提供的基金组合又是否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某第三方基金销售平台内部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坦言,“基金大V作为自媒体存在,的确是不便于监管,其个人行为也比较难规范。另外,这种私人的策略,个人主观色彩还是比较浓的,他们对市场的判断和专业机构可能还是有一定差别。另外,投资者对于大V们的风险控制能力的接受程度也不一样,也容易造成一定的分歧”。

某知名财经博主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监管体制外的大V通常在用户内容陪伴上有明显优势,但缺点在于部分大V组合的投资比例不符合基金投顾组合相关法规要求,也有部分投资业绩并不可观。另外,个别基金大V存在违规承诺收益、恶意夸大收益的行为,比如“定投十年赚十倍”这种虚假宣传,扰乱市场,也对客户造成了欺诈。

北京商报记者也在某视频平台留意到,早在2019年,就有财经博主发布系列名为“定投十年赚十倍”的付费视频内容,相关简介还提到,“不管你是投资小白,还是进入股市厮杀多年也没找到可靠的、可复制的盈利路径的投资者,听完相关课程,就可以笑看股市风云,静待财富增长了”。

在上述背景下,基金大V这类编外人员会否被收编一事也成为近日业内讨论的重点。虽然有关基金大V是否会入职机构目前尚未有定论,但在前述财经博主看来,出于收入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大V们入职机构或并不会成为趋势。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大V入职持牌机构是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中一种办法,但具体怎么运行可能还是要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但不可否认的是,前述《通知》的发布,已对规范基金投顾行业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林杰才认为,“随着基金投顾试点工作的深化,将更加有利于行业的规范运行和专业分工,并且由于基金投顾强烈的买方属性,将基金组合业务纳入基金投顾统一规范之后,可以让更多机构将关注点放在客户的利益身上”。(记者 刘宇阳 李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