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起纠纷 暖心调解护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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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高方方)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在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妥善化解了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最大限度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先生与李女士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二子。2020年,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孩子都由李女士抚养。转眼时间过去了三年,张先生觉得李女士目前的经济状况无力抚养子女,便在今年2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要求次子由自己抚养。
金水法院于收案当天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同时由立案庭法官吕晗负责该案。吕晗接手此案后,考虑到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减少对孩子的身心伤害,决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她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确认双方的真实诉求。但在电话沟通中,李女士态度非常强硬,不愿意就此事进行沟通,甚至挂断电话。面对这种情况,吕晗和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多次与李女士电话沟通,李女士终于愿意接受当面调解。一开始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在抚养权变更一事上都不愿意让步,调解一度无法进行。面对这种情况,法官和调解员及时调整方法,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从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耐心疏导。在长达2个小时的沟通调解后,双方情绪终于缓和,但在抚养费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和时间方面还存在一定争议。考虑到李女士目前经济上确实有困难,调解员进一步与双方沟通,希望两人能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各退一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次子抚养权归张先生,李女士可以根据约定探视孩子,双方当天签订调解协议,该案成功调解。
在这起抚养权纠纷中,法官综合考量法与情等因素,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努力让孩子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年来,金水法院持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充分运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提升矛盾化解能力水平,将纠纷止于诉前,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