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天下!ST海越子公司一审获赔2500万,公司曾受监管处罚面临股民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冯秀语 编|深海
(资料图片)
5月17日晚间,ST海越公告称,前期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就与福沃德石化(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嘉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事项,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石油收到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就上述诉讼的一审判决书【(2023)津0116民初6536号】,其获赔2500万元及利息。鉴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尚未生效,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预计本判决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利润的影响。
二级市场上,ST海越股价自5月初开始走低,最新市值约25.7亿元。
雷达财经注意到,因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虽期后已收回款项,但表明ST海越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为此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前在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及相关责任人还曾收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2020年2月25日、4月8日、4月9日,公司向海南承睦分别提供4000万元、5000万元、6.85亿元;2020年4月9日、4月21日,公司向海南科赛分别提供3.6亿元、2.4亿元;2020年5月25日、5月26日,公司向海南禧越分别提供4.14亿元、1.93亿元。以上合计19.83亿元,占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19%。
最终,证监会依法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邱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周勇,时任董事邢喜红、王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造成股民的损失,股民依法可以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海越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海越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4.6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柴油、液化气的仓储、批发和零售,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化工品进出口业务;股权投资和物业租赁;各类油品和液体化学品的码头装卸,仓储以及贸易等业务。
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约65.93亿元,同比减少2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604万元,同比减少26.76%。
2023年第一季度,该公司实现营收约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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