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诉贵州茅台镇酒侵权获赔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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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诉贵州茅台镇酒侵权获赔47万】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硕贵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国顺酒业有限公司、龙港市升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文书显示,原告茅台公司诉称,被告升一公司未经许可,在网店内大量销售侵犯其涉案商标权及特有包装装潢的产品“贵州茅台镇”,该产品酒盒及酒瓶外观包装装潢主要特征与“贵州茅台酒”包装极为近似,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相似的图形、英文、拼音、颜色组合及分布。被告硕贵公司、国顺公司系案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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