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生产炼钢生铁100多万吨,两座高炉被督促拆除!

9月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详情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序号10)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临沂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锰合金生产企业,但2019年5月以来,违规生产炼钢生铁约104万吨问题”完成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20日,共14天。

一、反馈问题

临沂市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锰合金生产企业,但2019年5月以来,违规生产炼钢生铁约104万吨。

二、整改措施

(一)2021年9月,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两台350立方米高炉已拆除。

(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铁合金企业管理,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防类似违规问题发生。

三、完成情况

(一)截至2021年9月,针对山东临港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综合项目生产效益、产业协同情况及批产不一的实际问题,我市督促企业拆除了两台350立方米高炉。

(二)加强监督检查。临沂市工信局举一反三抓整改,定期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核查,督导相关企业合法经营,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2023年4月7日,我市在自我验收基础上向省工信厅提交整改验收申请。8月22日,省工信厅向我市反馈意见,我市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符合相关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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