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电厂存煤突破1.43亿吨资讯

发改委:11月20日电厂存煤达到1.43亿吨,比10月底增加超过3500万吨,可用23天,超过常年水平,今冬明春发电供暖用煤得到有力保障。

其中,东北三省电厂存煤1527万吨,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较10月底提升200万吨,可用31天。11月21日,北方主要港口存煤超过2500万吨,较月初提升500万吨,其中秦皇岛港存煤554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