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心结 用心助企解难题
中原网讯(记者 王书领 通讯员 王锟)“咱自贸区法院调解得真快!为老百姓办事效率真高!”当事人捧着锦旗在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的诉服文化大街激动地对调解员曾晓丹说。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我院特邀调解员曾晓丹成功调处一起合同纠纷案,成功将双方矛盾止于诉前,有效的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办案效率。
案情简介
2018年5月,原告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钢材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在2019年4月至10月期间向被告供应价值885万元的钢材,被告在支付613万元货款后便不再支付。无奈起诉至法院,诉请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72万元,利息330万元,总计603万元。
调解过程
调解员曾晓丹收到案件后,发现该起案件利息已经高于货款,对于这个不正常的现象,她通过多次和当事人沟通了解,最终查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被告收货后10天内不付款,按未付款钢材数量每天每吨3元计算利息”。欠付时间长了,利息就越来越高,四年下来就超过了货款。
本案中原告对高额利息充满期盼,始终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天每吨3元承担逾期的利息损失不松口;而被告称因原告违约供应非指定品牌钢筋,给被告项目工地造成了巨大损失,但有意支付剩余钢筋款,却对这么多的利息充满焦虑。
调解员曾晓丹敏锐的洞悉了双方的心理动态,马上调整调解策略,分头调解。给原告抛出问题,是否存在违约供应非指定品牌钢筋的情况,利息计算方法是否合理合法,利息能不能减少。同时给被告抛出钢材是否已经签收并使用,是否是欠款多年“赖账”不还等问题。
在调解员耐心调解下双方态度也从剑拔弩张中慢慢缓和下来,“既然双方都合作很久了,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考虑,风物长宜放眼量,都在一个领域,以后肯定还有合作机会的。”同时又给向双方讲述了“六尺巷”的故事,被告被调解员一遍又一遍细腻的工作态度感动了,首先表示虽然企业目前经营困难,但还是愿意积极地想办法筹措资金还款。
3天后双方达成共识,被告于2023年9月5日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272余万元,利息由诉请的330万元降为57万元,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下一步,郑州自贸区法院(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多元调解工作优势,以优质司法服务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将企业矛盾纠纷实现源头化解,减轻企业诉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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