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启动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王红)9月10日,河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启动,全省集中缴费期统一为9月10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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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
政策规定,2023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社区或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
为方便居民为个人或家人缴费,我省提供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其中,线上缴费渠道包括:“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社保缴费”栏目,“豫事办”App,银联“云闪付”App,“河南税务”App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选择线下缴费的居民,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12家商业银行网点(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郑州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或到当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延长期”缴费,待遇等待期为30天
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温馨提醒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全省统一为9月10日至12月31日。原则上不延长缴费期,请及时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确需延期的,相关地市级医保部门会同税务等部门将会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前提前发布通知或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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