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报告

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新建联络线建设。项目建设工期5年。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各方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二)深入做好地质勘察工作,涉及松软土不良地质路段和穿越沿线建构筑物等,要采取合理可行的工程措施,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安全可靠。

(三)统筹做好与相关干线和城际铁路的衔接。新建车站选址尽可能在中心城区或靠近城市建成区,加强服务铁路客站的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设施建设,实现与城市建成区、城市其他重要综合交通枢纽之间的快速连接、便捷直达,方便群众出行。合理确定铁路客站周边开发建设的功能定位、规模和边界,做好规划预留和控制,突出产城融合、站城一体,规范有序推进开发建设。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和文物保护要求。做好本项目建设涉及的环境敏感区防护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加强对沿线文物的保护,有效降低不利影响,并按规定向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五、请国家电网公司同步安排外部电源电力工程,确保与本项目同步建成。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在通讯迁改方面给予支持配合。

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关键词: 潍坊 天津 高速铁路